可根据对散热器的一般要求,再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来选用。根据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096-1999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第6.2.5条规定:“住宅散热器,应采用体形紧凑、便于清扫、使用寿命不低于钢管的型式。”简言之,要求散热器“紧凑、卫生、耐用”。

    根据建设部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《推广应用住宅建设新技术新产品》的10号公告,提出“依据节能的要求,积极发展节能轻型散热器,提高散热器的金属热强度值、散热效率。注意散热器的功能使用与装饰效果的统一,增强散热器的装饰性”。简言之,要求散热器“轻型、高效、节材、节能、美观”。

根据建设2000年2月18日发布的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》,要求“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,实行供热计量收费”。要求铸铁散热器内芯无砂,钢制散热器内腔无焊渣等脏物,即要求“内净”。

     根据修订于2001年4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标准GBJ19-1987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采暖部分》,还要求散热器“安全”,满足系统工作压力,耐腐蚀,无尖棱伤人,不烫人,防火,防爆等。再根据环保政策及投资经济性原则,要求散热器生产及使用应环保,尽可能物美价廉,即“环保、经济”。

     综上所述,要求散热器“紧凑、卫生、耐用、经型、高效、节材、节能、美观、内净、安全、环保、经济。”12条24字,供参考。再结合各自具体情况来选用。其中最重要的是“高效,节能,美观、耐用。”